医生可在线开处方,院外处方将开放
时间:2018-05-04
4月26日上午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介绍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和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情况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,明确医疗卫生行业将按照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部署要求,在“互联网+”和大数据应用上进行多方面的实践,对于慢性疾病患者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,并强调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,严格线上线下统一监管,对医药服务不良事件将严格追责。
允许第三方配送药物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工作,推进“互联网+医疗”让百姓少跑腿、数据多跑路,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、普惠化、便捷化水平,加快医联体建设。药和医是相互交融的共生体,但在深化推进“两票制”、零差率、降低药占比等医院改革过程中,政府和社会形成了共识,缓慢却坚定的医药分开实践车轮开始滚动,剥离医院门诊药房,紧闭的处方外配闸门正在松动。
国办13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》明确: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,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。“互联网+”符合医药分开的发展方向,一直被行业寄予厚望。
对于“互联网+医疗”能够享受到的便利和益处,焦雅辉明确指出,大城市以外的患者,尤其是中西部省份,包括农村的患者,可以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北上广等大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,看上大医生、大专家,这就是大家说的“远程医疗”。
如何让偏远地区、慢性病的患者,尤其是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残疾患者,享受到便利的医疗服务?焦雅辉认为,通过签约服务,家庭医生会给患者提供适应的健康指导,对一些长期稳定的慢性病签约患者,需要调药或基层没有相应的药物,医生可在线开具处方,第三方配送直接把药物配送到家里。
事实上,“互联网+医疗”一定程度上可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,即小病或初诊到社区医院或零售药店,大病到三甲医院,优化就诊流程和医疗资源配置。对于药店和医药流通企业而言,通过搭建软硬件平台,在线问诊后将医药产品直接或间接销售给患者,或整合大数据进行健康管理,完成从医到药的整体闭环,政策逐步放开将进一步吹响处方药院外销售的市场号角。
互联网医院开办流程将明确
机会与挑战并存,“互联网+”政策持续推进、加码,互联网医疗正不断以健康咨询、电子处方、远程会诊等各种服务形式在全国市场培育、发展,不仅以阿里巴巴、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已经布局,微医、平安好医生等移动医疗“独角兽”和健客网、七乐康等医药电商企业均在积极构建“医+药”闭环。
市场总是走在政策前面,面对“互联网+医疗”领域快速发展的现实,焦雅辉强调相关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,政策规定互联网医疗必须落到实体机构,即线上、线下统一监管。“明确互联网企业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,一旦发生医药服务不良事件或损害事件,除主体服务机构要承担责任外,还要加大互联网企业及其举办的互联网医院的主体责任!”
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领域新模式、新业态不断涌现,强化主体责任意识,让企业主动履责,对提供的医药服务和诊疗行为负责,作为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将“头把火”烧向了风头正劲的互联网医院。
焦雅辉进一步表示,国务院文件印发后,卫健委正在研究关于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,对“互联网医院”进行界定,明确互联网医院登记注册流程等。“现在的医疗机构、医院都要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互联网医院由哪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许可证,怎么验收,如何监管?我们正在会同法律、医院管理以及信息的专家一起共同研究这些政策,尽快出台。”